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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森林防火知识

    信息发布者:易前彬
    2018-10-29 21:21:22   转载
    森林火灾扑救费用由谁支付? 责任人和单位或被追偿中国森林防火 今天


    像保护眼睛一样保护生态环境
    像对待生命一样对待生态环境


    为加强森林防火,切实保护森林资源,今年,重庆市南川区建立了森林火灾扑救费用支付制度,发生森林火灾后,责任人和单位将被追偿。
        
    根据今年南川区森林火灾扑救费用支付制度规定和《重庆市森林防火条例》第四十二条规定,参加扑救森林火灾人员的误工补贴和生活补助以及扑救森林火灾所发生的其他费用,按照市人民政府规定的标准,由森林火灾肇事单位或者个人支付;起火原因不清的,由承担森林防火责任的单位或者个人支付。森林火灾肇事单位、个人或者承担森林防火责任的单位、个人确实无力支付的部分,由所在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支付。
        
    今年2月16日,三泉镇三泉社区3组居民王某祭祖烧纸引发森林山火,火灾于当日18时40分扑灭。经核查,三泉镇三泉社区“2·16”森林火灾森林过火总面积42.19亩,共造成损失林木蓄积为17.882立方米、幼树损失为4252株,森林火灾损失6万余元。


    根据《森林防火条例》中第四章第四十条(二)款的规定,其火灾等级为较大森林火灾,肇事者在森林防火期内未经批准擅自在森林防火区内野外用火,其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防火条例》第五十条和五十三条规定,被处以警告、责令补种37.3亩的树木,并处人民币2000元的罚款。三泉镇政府支付了火灾扑救费用11119.5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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